“保持心情愉快。”我没有回头。
没道理的事可多着。
干杀手的,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没见过。
就像神秘的宗教组织,也不知道从谁开始,杀手间有了法规样式的职业道德。
一,绝不抢生意。杀人没有这么好玩,赚钱也不是这种赚法。
二,若有亲朋好友被杀,即使知道是谁做的,也绝不找同行报复,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远都别说“这是最后一次”。这可是忌讳中的忌讳,说出这句话的人,几乎都会在最后一次任务中栽斗。
除了职业道德,委托人与杀手之间也有不成文的默契。
一,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委托人。
二,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透露出委托人的身分。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否则不可危及委托人的生命。
三,下了班就不是杀手。即使喝醉了、睡梦中、****时,也得牢牢记住这点。
虽然不是每个杀手都有经纪人,但自我有了经纪人后,上面那三条不成文默契的前两条也就形同虚设。
说到经纪人,打现代社会高度发展后,职业分化也就梳理得越发细致,想当杀手除了靠师承关系,就得自己发展个体户,坦白说接单十分靠运气,有一杀没一杀的日子十分辛苦。此时藉助经纪人广接凶单就变得很重要了。
毕竟大家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工作,杀人嘛,有供给,也从不缺需求,两边却不知道怎么连结起来的时候,你就会看到报纸上满满的都是不专业的临时起意杀人、拙劣的业余杀人犯罪。你蹲苦牢,我没钱开工,何苦来哉?经纪人帮两方牵线,收取佣金,也算是暗黑的功德。
经纪人跟杀手一样,端地是千奇百怪,但我敢打赌每个杀手经纪以前也都是杀手,因为只有真正杀过人的专家,才能了解杀人专家的心理素质,与接案发展性。
无关抽象的理论,你得双手染血才能明白为什么我们须要“保持心情愉快”。
心情愉快对我来说相当重要,我无法勉强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但职业就是职业,“选人杀”这种不像样的自由让我浑身不自在,因为这意味着我不是杀人的人道工具,而是一个有价值判断的人性容器这令我觉得这个人的死在道德上我也有一份。这根本不对。
所以在执行能力范围内,我什么单子都接,也杀了不少人,吐了几次。
然而当我做了九十九次恶梦之后,我就不再干杀手了。
这是我的制约。
那对可爱的双胞胎姊妹,就占了其中八十七次恶梦。
制约非常奇妙。就在我以为我这辈子都摆脱不了双胞胎姊妹的阴影时,所有的恶梦在我退出杀手那天正式结束,就像海啸快要形成却瞬间潮退,海水一退千里永远不再袭岸。这个现象连天桥下的黑草男也没办法解释。
你问我不当杀手以后,我怎么办?
世事难料,我什么都信。
我是存了好大一笔钱,也有一些类似环游世界的庸俗规划,但就在我正好完成了制约隔天,我的前经纪人过世在荣总。死因跟不得善终一点关系没,她很早就知道自己得了鼻咽癌,某夜在化疗的睡梦中死去。
当时我正好买了束花去探望她,她的遗物给了我一点启发。
“请问你是家属吗?”护士。
“不是。”我将花放在隆起的白布上。
“那么,你是九十九先生?”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