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址已经规划好了,
等建成后,
搬迁过去,
再把旧糖厂进行改造,
建造一个全市最高档的住宅区,
等于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
美化了城市环境。
这一切,
都在一步一步的实施中。
眼下,
我觉得急需要我们讨论的是另一个问题,
就是于有光同志的事。
大家知道,
前几天,
建设局局长于有光同志为陪上级领导喝酒,
因为酒精过量不幸去世,
这是我们谁也不希望发生的,
但是,
既然发生了,
我们就不应该去回避,
该怎么办还得怎么办,
你们说是不是?
昨天,
他老婆带着他的老父亲和小孩来市政府找我,
请求追认于有光为因公殉职,
提出要为他们赔偿一百万元。
其理由是,
于有光上班后一直没有回家,
一下班就去接待上级领导,
这一切都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