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等刘长福的话音刚落,
江满天就接着表态说:“我觉得从爱护干部,
关心干部的角度出发,
应该追认于有光为因公殉职。
不管怎么说,
人已经死了,
人死不能复生,
定性为因公殉职,
对于市委和政府来讲,
无非是按规定安排他的一个子女就业,
发一点抚恤金而已,
可是,
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就不一样了,
它不仅仅是一种生活上的关照,
更重要的是,
可以给活着的人一个安慰,
让他们活得有尊严。再说了,
为接待上级领导喝酒过量导致死亡的也不光于有光一个,
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南方有一个市级公路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因陪客醉酒当场死亡,
公路局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给予其家属赔偿75万多元抚恤补助,
公路局还下文号召全市公路系统的职工向他学习。
北方有一个县的人口计生委主任因饮酒过度而死亡,
县委还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党员、
三等功的。
还有的地方视死者生前为党和人民做出的贡献,直接追认为烈士。
对于这个问题,
现在国家也没有正式明文规定,
各地都是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