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起了吧?”
“我……想起来了。”
“你不是真的忘了,是怕交代出了他的事,会加重你的罪行,是不是?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如果你拒不老实交代,我们要是从别的地方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果要比你主动交代出来的要严重得多,量刑上也要加重,孰轻孰重,你可要掂量清楚。”
“我……知道,知道的。”
“既然知道,你还不赶紧向组织老实交代!”
“我交代。段民贵也吸毒,因为时间久了,与他的关系处得不错,我就低价给他批过一点货,让他以贩养吸。”
“就这些?”
“就这些。”
“你没有说实话。”
他的手有些哆嗦,我明白,我的话戳中了他的要害。
“你打算老老实实地交代,还是想蒙混过关?”
“我交代,老实交代。段民贵曾经欠了我两包毒品,他没钱还,毒瘾犯了又来找我。我不答应,他就死乞白赖地求我。我早就看中了他的老婆,就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如果他帮我说通他的老婆,让我睡一次,我不但可以免了上次所欠的两包,还额外再给他三包。他不答应。我说你不答应就算了。他后来又向我提了个条件,让我批发一笔货给他,他可利用过去的人脉关系挣点差价,从而维持以贩养吸。如果我答应了他,他就答应我。就这样,我答应了他,到了晚上,我跟着他一起到了他家,他的孩子已经睡了,老婆还没有睡,他就把老婆交给了我,我们做了一次交易。”
“段民贵的老婆没有反对,她会心甘情愿地当你们交换的筹码?”
“他老婆当然不愿意,段民贵把他老婆叫到卧室里做了一番工作,然后叫我进去,我还没有来得及动手,他老婆就拿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要自杀,当时我害怕了,叫来段民贵,才制止了。段民贵说她不会自杀的,要自杀她早就自杀了。然后威胁他老婆,说她心里还装着一个人,他老婆就骂他不是人,说恨不得一刀子捅死段民贵。段民贵说捅死了我你也得死,到时候就让女儿来为你收尸。段民贵又威胁他老婆,说到什么双排扣,还说他为了你,可以冒那样大的风险,你难道就不能为了他,牺牲一次自己吗?段民贵说的那个人,可能就是他老婆心里的那个人。段民贵说着就把他老婆推倒在床上,扒她的衣服,段民贵还叫我去帮忙,我过去搭了个下手,把他老婆衣服扒光后,段民贵就交给了我,他就到客厅里抽烟去了。”
“段民贵到客厅后,你对他老婆做了什么?”
“在那种情况下,我实在没有把持住,就把她睡了。”
“睡了,说得倒轻巧,你这是强奸,知道不知道?”
“我知道我做错了,不应该那样做。”
“所以,为了掩盖罪行,你上次交代时,故意隐瞒了强奸林雪这一事实。”
“我当时真以为那是我与段民贵的交易,没想到会是强奸,这个罪名我担得真有些冤枉。”
“冤枉?既然你与段民贵做交易,为什么要牵扯到他的老婆林雪?那样做,你知不知道会给林雪造成多大的伤害?还说冤枉!”
“我……”
“你再好好想想,段民贵所说的那个人,是指谁?还有双排扣,又是怎么回事?”
“当时,我就听到这么多,我也不知道段民贵说的那个人是谁,双排扣又是什么。事后我也没有多问,段民贵也没有告诉过我。”
审过黄存和,让我感到十分震惊。我知道凡是吸毒者什么残暴的事都会做得出来,但是,唯独没有想到段民贵能做这样泯灭人性的事,而且,一身傲骨的林雪竟然屈辱地咽下了这口恶气,这需要多大的忍受力?难道,她真的为那个冒险救过她的人心甘情愿牺牲一切?而那个曾为林雪冒风险的人,会是谁?双排扣,又是怎么回事?
这一系列的疑问就像一个巨大谜团,纠结在我的脑海。
我的思绪又一次回到了案发现场,凶手已经杀死了段民贵,他完全可以全身而退,为什么还要制造一起意外事故做假象?他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无非就是混淆视听,掩盖真相,麻痹警方,好逍遥自在地逃脱法律的制裁。由此可以看出,此人的智商很高,也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难道这个作案者,就是段民贵所说的,曾经冒险救过林雪的人?
这不得不使我又想起了二十年前发生在区三小的那场火灾事故案,那个案子也是一样,人死了,现场留给人的假象也是意外事故。这两起案件虽说时隔二十年,作案手法各不相同,但是却有两个共同点:一是,都制造了一个假象,让人误以为是遇害者自己不小心造成事故而身亡。二是,作案时间都是凌晨四点到五点钟。我知道,仅凭这两点,把这两个相隔二十年的案子联系起来是有些牵强,但是,如果再从人物关系这个链条上来梳理的话,我可以认定,这个案子就是二十年前甄初生火灾案的延续。因为,这两起杀人案的死者都与林雪受害有关,林雪自然成了焦点,嫌疑人可能就是与林雪相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