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为自己泡了一杯茶,
坐下来才说:“我这次深夜来找书记,
不为别的,主要是听到政府那边想给于有光定为因公殉职,
我觉得这样做不妥,明明是大吃大喝,
寻欢作乐死的,
追加因公殉职于情于理都讲不通。”
苏一玮“哦”
了一声,
这个问题,
正是他的一个心结,
他不觉来了兴趣,
便问:“那你说说看,
怎么讲不通?”
杜伟喝了一口茶说:“我有这么几个理由:
第一,
那天晚上他去参加应酬不是单位的行为,
完全是他私人行为。
他用公款吃喝玩乐,不能出了事让单位来为他埋单,
这样做不合情理。
据我所知,
他接待的是省建设厅的副厅长周爱民,
而周爱民有个情人在我们高州市,
他常常来幽会情人,
他这次来根本就没有到我们建设局来过,
也就不存在任何工作上的关系,
无论是于有光做东接待他,
还是别人做东于有光去作陪,
都只能认定是私人行为而不是工作关系。
第二,
政府这边为了给他追加因公殉职,
说是喝酒喝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