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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第2页)

  一样是笔走如飞,一样是飞墨如电。

  这次叶朝之明显多了个心眼,见我手腕一动就知道不妙,纸扇刷的一声展开,一挡一拨,身子一扭,那迎面而去的墨汁就毫无意外的尽数落到他身后的康老四脸上。

  满脸白粉加上一溜黑黑的墨汁,真是黑白的那个分明……康老四沉默的端起茶杯。

  “……滋~好茶……”实话实说,叶朝之不是个好老师,明显对我耐心不够。

  再实话实说,我也不是个好学生,明显对叶朝之耐心不够。

  唯一有耐心的,就是每天捧着茶杯的康老四,似乎很把我和叶朝之的大眼瞪小眼当消遣看,没事儿就“滋~好茶!“我听得眉毛抽搐,终于忍不住发作。

  “紫菀!康王爷再缠着你泡茶,你就给他刚打上来的河水!让他喝个够!”我面目狰狞。

  紫菀摸摸脖子,看看我又抬头想了想,终于视死如归的点头。

  于是,再又一次我和叶朝之卯上之后,康老四的“滋~好茶”成功变成了“滋~~好水……”呼~我爽了!这日到了平阳境内,距离我们从京城出发已经过了差不多十天。

  整整十天的大好光阴,基本上就是浪费在大眼瞪小眼和康老四的“滋~好茶”上,不过,叶朝之也终于清醒的认识到,要我在半个月的时间内搞定琴棋书画,那是天神下凡都不可能实现的奇迹!我说这是废话!还真当我是整天喝优+金装奶粉,大脑是爱因斯坦啊?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琴。

  我命紫菀把绿绮也是带来了的,本来就盘算着船上没得消遣,无聊的时候可以拿来练习一下,想不到却误打误撞正好过了琴这关。

  不过棋书画是无望了,所谓穷则变,变则通,叶朝之倒也不是迂腐之人,反正只要求能混得过镇南王那老爷子就好,又不是考状元,所以,剩下的时间,就是读书!练字!再读书!再练字!我不得不练字,就那鬼画符一样的毛笔字,不要说叶朝之和康老四,就算是我自己,也实在是看不下眼!就算不能死记硬背下诗词歌赋,至少字儿要能拿的出手见人吧?好在据紫菀说,原来的谢红衣那字也算不得什么大家风范,顶多算是端正工整而已,如此倒好办了,每天我就对着白纸黑字练得眼睛发花。

  这天夜色已经晕暗,我正在船舱里继续努力,叶朝之走了进来。

  其实这船满大的,船舱分三层,起居在第二层,又是各自的房间,毫不相干,所以,一般说来,除了必要的接触,我和叶朝之是绝对碰不到面的,只有康老四没事儿就跟着紫菀身后撵,浑不在意她拿河水给他喝的事情。

  而现在,叶朝之既然主动出现,只有一个可能,来挑刺的!我警惕的看着他慢慢靠过来,眼睛往下一扫,把我整整一天的辛劳成功悉数收入眼底,然后嘴角一弯——我就知道这小白脸要开始找茬儿!果然,只听他开口道,“连握笔的姿势都不对,难怪写得如此不堪入目。”

  呸!本姑娘只会握钢笔铅笔圆珠笔水性笔,不会毛笔!我写了一天正焦躁的很,听他这样说,冷哼一声开始耍无赖,“在天下第一才子叶相的教导下,本侯爷却连笔都不会握,不知传出去会不会扫了叶相的面子?”叶朝之闻言脸上声色不动,也不见恼怒的样子,抬起眼皮看看我,末了竟叹一声,“也是下官疏忽了,既然如此,请小侯爷先恕下官唐突之处。”

  唉?我一愣,叶朝之已经走到我身后,俯下身来,右手握住了我拿笔的手。

  “食指位置不对,再往上一点……”手把手纠正姿势。

  他身子贴的很近,心无旁骛,我却没来由的微红了脸。

  倒不是第一次被圈在男人怀里的,轩辕流光最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搂着我耳鬓厮磨,只是……叶朝之和他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不像轩辕流光那样强烈的阳刚之气,而是微带书墨的淡淡气息,斯文儒雅,温润如玉。

  好在我背对着他低着头,叶朝之并未发觉我的窘相,只握住手慢慢写来。

  “小侯爷的字,且先不说骨架端正与否,只论笔法,劲道不足而流于无力。”

  他握住我手,雪白的笺纸上出现一个端正的“红”字。

  说实话,叶朝之确实写的一手好字,俊逸飞扬,行云流水一般,如今虽然是手把手教我,那笔下写出来的字儿,也颇有点王羲之《兰亭序》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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